baidu
互联网 www.asma.com.hk

分享家:Addthis中文版

适合香港投资移民计划的人士

(a) 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阿尔巴尼亚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;
(b) 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门特区)居民;
(c)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;
(d) 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;以及
(e) 台湾居民。 
声明: 
本网站所提供的内容只包含简单信息,仅供参考,不能视为专业意见。 
基于移民法例常有变动,而每个人的个人情况各有不同,访客在申请前应该寻求专业顾问的意见。
地址:香港西环干诺道西70-72号金佑商业大厦19楼C座
电话:852-9755 8056       传真:852-2834 5038   电邮: info@asma.com.hk
广东省联系:0757-22252308,0757-22252303,137 030 23920
广州联系:1382 5066517